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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口新房装修多少钱快讯集美发布3则房屋征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点击:[4]人次

 乐居买房讯 乐居从集美区政府获悉,近日集美发布3则房屋征收公告,涉及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集美区灌口镇井城、陈井村等多个村庄,这里的房屋即将被征收,征收时间来了~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集美段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集美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11202008019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集美区灌口镇井城、陈井村,土地征收面积总52612平方米(含海沧区),实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以正式的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具体坐标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根据规划意见,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灌口镇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六、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玥玲 联系电话:0592-6367050

  (二)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小斌 联系电话:0592-6380430

  特此公告。

  附件: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集美段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集美新城岩内片区圣岩路东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需要,现启动集美新城岩内片区圣岩路东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预审选字第350211201907027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土地征收面积137693平方米,实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以正式的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具体坐标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根据规划意见,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后溪镇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六、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喜前 联系电话:0592-6155079

  (二)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嘉伟 联系电话:0592-6151050

  特此公告。

  附件:集美新城岩内片区圣岩路东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集美段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图

  关于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集府征告〔2020〕40号

  因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集府征〔2020〕1号),对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厦府办〔2015〕2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

  二、征收范围: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92-6293920

  四、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2号

  联系电话:0592-6221633

  五、房屋征收具体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50号102室

  联系电话:0592-6683165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按在被征收范围内公示的《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七、签约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完成搬迁。

  八、最后搬迁期限:2020年12月31日。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被征收人如不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集府征[2020]1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请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征收工作点报名。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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