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造假趋于隐蔽化 缺乏常识易上当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点击:[6]人次
红木造假趋于隐蔽化 缺乏常识易上当
价值28万的红木家具到底是不是红木?何先生与某红木商家的维权“斗争”引发了媒体广泛关注。前不久有媒体报道,这场长达3年的“马拉松”维权终于以何先生胜诉告终,最终商家按合同约定,双倍赔付违约金56万元。
虽然耗时漫长,但何先生能够成功维权仍属幸运。同样斥资巨款购买红木家具的刘女士却远没有这么幸运,原本以为购买的是材料几近绝种的海南黄花梨,但买后不久就被业内专家告知,该家具材质极可能是比海南黄花梨价格低十几倍的越南黄花梨。
红木家具价格非常昂贵,一旦买到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伪红木”,消费者将会承担巨额经济损失。同时,艰难的维权之路也会让人不胜其烦。那么,在购买红木家具的过程中,有哪些行之有效的维权方法?
据调查发现,在消费者眼力逐步提高的同时,红木家具的造假手段也在水涨船高,一些非常隐蔽的造假方式让业内人士有时也会“看走眼”。
以业内心照不宣的边材为例,使用边材冒充红木芯材已经是圈内默认的潜规则,连天红中式宫廷红木家具宣传部经理胡微尉表示,使用边材充当芯材,可以为商家节省不少红木原材料,大幅提高家具利润。为了掩盖白皮,用专业颜料勾兑后涂刷到白皮表面,一些“高超”的技师甚至能够惟妙惟肖地画出芯材的纹理,然后在表面进行上漆处理,让人无法直观检验,所以在购买红木家具时尽量避免购买此类上漆家具。
目前,用其它木材冒充红木材料仍然屡见不鲜,皇林苑红木家具总经理杨燕告诉记者,采用纹理相近的树种掺杂红木原料也是一些厂家追逐利润的办法,现在每年都会发现一些比重、纹理不错的树种,尤其是非洲木材,不但价格便宜,花纹也非常漂亮,仿造出的红木家具让普通消费者很难甄别。
胡微尉提醒消费者,红木家具的材质问题并不全都是材质造假,材质烘干不到位、榫卯结构粗糙或者根本不用榫卯结构而用铁钉和胶水粘连等,此类非常隐蔽的工艺问题,会直接影响红木家具的使用寿命。因此,对于工艺问题消费者还要特别谨慎。
缺乏红木常识易致上当
相比前几年较为混乱的红木市场,近些年市场整体情况略有好转,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树种鉴定实验室主任孙书冬表示,现在消费者仍以鉴定材质为主,目前使用非红木材料制作家具的情况有所减少,但是边材泛滥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其次红木家具的制作工艺、表面处理等问题也在热鉴定之列。
对于消费者容易落入伪红木陷阱的问题,不少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缺乏红木常识、冲动消费是导致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胡微尉认为,一些消费者在购买红木家具前并没有仔细研究过红木常识,轻易出手则很容易上当。同时,由于市场上品牌参差不齐,一些低价红木产品也让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出现了偏差,往往受到低价诱惑而买到价格便宜但品质低劣的产品。
“购买红木家具时,最好选择品牌美誉度高、企业规模较大的红木企业产品。最主要的是,消费者还是要多补充红木知识,面对劣质产品时,更容易识别。”胡微尉说道。
杨燕则建议初次接触红木家具的消费者,除了多听多看,最好能够去厂家的工厂接触一下红木家具整个生产过程,她表示,目前并不是所有的厂家都能大方地邀请消费者参观工厂,“如果厂家只能给你看成品,但不能去厂里看生产过程,这个时候就要问问‘为什么’了”。
红木企业出招“防伪”
为了防止自身产品被仿冒,一些品牌红木企业开始在产品防伪上下功夫。记者在某卖场的红木专区看到,不少知名的红木企业产品都有自己独特的标志,但是这些标志是否真的能够防伪呢?
对此,胡微尉表示,如果商家的防伪标志缺乏技术含量,该标志同样容易被仿冒。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红木企业已经出现了分化,一些具有一定品牌美誉度的企业应该考虑产品如何防伪,从而减少市场抄袭、模仿现象,这样也能够挤出一些制作不精良的小企业。
选购支招:买红木家具可先买“白茬”
“白茬”家具没有经过表面处理,因此家具使用的芯材、边材、工艺都能一目了然,确定了家具品质无误后再由厂家进行打蜡。如果之前没有购买红木家具的经验,可以向专业人士“取经”,或者让他们帮忙选购红木家具。
对于表面进行上漆处理的红木家具购买时尤其要谨慎,因为即使对家具材质有所怀疑,上漆家具由于有漆膜覆盖不能进行直观检验,而打蜡家具可要求商家直接用砂纸打磨检验,验后再打蜡即可恢复如初。
买红木家具重点看售后
红木家具的使用时间很长,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因此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非常重要,除了必要的定期维护保养、开裂维修,家具能否调换、退货更加关键。
乔迁新居、工作调动都可能会牵涉如何处理家具的问题,在我们这里购买家具的消费者,如果搬新家后家具尺寸不合适或者急于处理家具,都可以调换退货,这样能够极大的方便消费者。
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厂家能否提供足够弹性空间的售后服务应成为选购的重要因素。
维权要点:谨慎签合同维权有保障
前文中提到的打了3年官司的何先生之所以能大获全胜,关键在于合同中双方的“特别约定”。在合同中,商家与何先生达成协议,所售家具木材依据国家红木标准GB/18107-2000属全红木制品,假一赔二。
何先生收货后委托相关机构检验后发现家具含有边材,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所售的红木家具含有边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全红木”品质即设定为“假”。法官同时强调,销售商的错误仅仅在于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不是欺诈行为。经审理,一中院判决销售商按“假一赔二”的约定,赔偿何先生56万元。
从该案中可以看到,签好了购买合同也能成为后期维权强有力的保障。孙书冬表示,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对于材质应该进行明确规定,家具是否为“全红木”、是否使用了边材或者其它木材、边材使用量的大小等问题都应该详细进行约定。
行业观察:红木造假手段趋于隐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