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一只狗会不会被罚款五万全市首起养犬未登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7]人次
8月18日下午,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蒲鞋市中队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球山花园一养犬人饲养犬只。出于职业习惯,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犬只进行扫描,并未发现电子芯片。经问询,养犬人承认该犬只未办理登记手续。
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勘查
该行为涉嫌违反《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对其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做好现场勘查笔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该养犬人将面临2000-5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没收犬只处理。
同时该起案件也是《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第一起犬只未登记的案件,也是全市第一起公安委托执法案件,全程执法使用公安相关文书。
调查(询问)通知书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审批表
截至目前,鹿城区已登记在册的犬只共有3521只。
综合行政执法任重而道远,下一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广泛提高居民对文明养犬的认识,鼓励文明养犬全民参与;健全工作机制,调度网格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查处,推进犬类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混合收运生活垃圾
一企业将面临5000-50000元处罚
垃圾分类是一项多环节密切配合的系统工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无论哪个环节缺位,整体工作都会功亏一篑。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了一起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混合收运的违法行为。
请做好垃圾分类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在凯盛公寓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时,发现有其他垃圾清运车正在收运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车厢内不仅有其他垃圾,还有茶叶渣,水果皮等装袋的厨余垃圾,涉嫌混合收运生活垃圾。
对此,执法队员通过查验现场收运车辆,环卫工人谈话,确定该垃圾清运车为富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有,有相关备案手续。执法队员立即暂扣车辆,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知对公司负责人到达现场,现场下发法律文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依法予以查处,该公司将面临5000-50000的处罚。
来源: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