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应适当停建或少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点击:[14]人次
经适房应适当停建或少建
随着我省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方式,让越来越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圆了“住房梦”。然而,保障性住房将走向何方?对此,各方专家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正在召开的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委员们纷纷就住房保障建设提出提案,建议适当停建或少建经济适用住房,并构建梯度住房消费体系。
委员坦陈经适房存在若干弊端
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的住房保障工作进程显示,经适房“遇冷”现象较为明显。以济南市为例,2007年推出的首个经适房项目世纪中华城的204套房源仅被选中91套;去年推出的世纪中华城第二批197套房源被选走134套,仍有63套剩余。
对此,省政协委员宋传杰总结了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首先,由于法律缺位,规范层次较低,各地操作办法不一,进入和退出机制不明确,导致对象失控,不该享受的享受了,有些楼盘成为富人区、公务员区。
同时,面积失控,部分经济适用房出现了大户型、甚至带有精装修;上述两方面问题也带来了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部分地区经适房的价格也并不适合中低收入者;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也没有严格的、必要的、规范的退出机制。
宋传杰还指出,经适房的价格之所以低,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减少了土地出让金、降低了各项规费。这样容易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即利用公共的资源帮助中低收入者置业。
无独有偶,在《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执行应服务于政府保增长的宏观调控大局》的提案中,省政协委员彭德洲也提出了经适房目前存在的若干问题。彭德洲指出,目前的经适房政策造成了房地产市场价格双轨制,有可能使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效率低,还容易干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调整已经刻不容缓。”
经适房应要廉租房“让位”
2007年下半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当时,相关专家曾分析,意见已经表明廉租房将取代经济适用房,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中心,并在廉租房保障中强调了以货币化补贴为主。
在采访中,济南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国家对廉租房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去年底中央财政已经拨付了1000万元,用于支持济南市的廉租房保障工作。各方面的信息都表明,住房保障工作的着力点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从目前情况看来,廉租房实物配租的路子比较可行,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与专家观点类似,宋传杰建议,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应以廉租房为主,大力发展廉租房,并把廉租房作为解决“居者有其屋”问题的主要渠道,并通过法律等有效手段确保中低收入家庭真正能够享受到廉租房政策。
宋传杰在提案中直言,根据目前乃至未来20年中国经济的走势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体系应当为“商品房(可以根据稀缺的程度分为高、中、低档次)和廉租房”,不应该再存在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概念。
彭德洲也提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经适房政策的执行上已经有了变化。大连、沈阳、长沙、石家庄、日照等地,已经推行停建或少建经适房,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家庭可到市场上购买普通商品房,政府给予货币补贴。
廉租房应向新就业毕业生“敞开”
除了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关注,中低收入群体中刚毕业大学生的居住问题,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有的委员建议,应该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建设一批廉租房。
据了解,目前我省每年有45万左右的大学生毕业,部分毕业生在承受就业难压力的同时,也承受着住房难的压力。有的毕业生的月薪还不够自己吃住,租房也成为困难,买房更无从谈起。而目前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与他们无关,使他们成为“夹心层”。
对此,政协委员吕善勇建议,应将新就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交通便利、生活方便的区域,集中建设一批大学毕业生廉租房,这类似于新加坡的公屋计划。也可从现有存量房或旧房中改造一批廉租房。根据房源实际情况和毕业生的需要改为4人间、2人间、单人间等,供刚毕业大学生居住。
同时,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用于本企业青年职工居住的单身宿舍或青年公寓,作为对经济租赁房市场的有效补充。
尽快构建梯度住房消费体系
“尽管经适房在发展中遇到一些问题,廉租房在发展中有新的希望,但无论是经适房还是廉租房,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而解决中等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在采访中,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样看来,构建一个什么样的住房体系,就显得至关重要。”
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政协委员侯风云提出了一份《关于“构建梯度住房消费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树立山东省政府形象”的建议》的提案。
侯风云认为,住房消费应该是有梯度的。一般而言,约30%的人有财力买房居住,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其余70%的人可能是租房群体。
侯风云建议,应该进一步讨论和研究我省各市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购和租住标准,根据财力和筹集社会资金的能力,核算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数量。并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时间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建议设立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管理局
构建梯度住房消费体系,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及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体制尤为重要。对此,民盟山东省委就提出了《关于改革我省地方房地产业管理体制,成立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管理局的建议》的提案。
民盟山东省委在提案中指出,房地产业涉及房产、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等多个管理部门。这种多头管理的模式,既不利于房地产业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不利于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可能导致住房规划以及住房保障政策难以落实。
对此,民盟山东省委提出,应该建立我省地方房地产业政府管理综合体系,从地方城市政府入手,有选择性地进行试点。在实施中,应当先从整合当前的房屋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中的相关机构入手。首先将城市政府中建设、规划、房产管理以及土地管理部门中与房地产业管理相关的机构合并为房地产业管理局。
进而,可以考虑做到“三留一撤,组建新局”,即保留城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撤销房产管理局,整合相关职能组建“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