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垣领养猫菏泽七旬老人在河南长垣县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11]人次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霈
11年前,60岁的东明老汉桑行岭在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靠捡废品为生,无意间在垃圾堆中捡到了一名弃婴。出于怜爱,桑老汉将其收为养子默默抚养。11年后,桑老汉年事已高、身体不好,考虑到老伴也已经去世,担心养子难以生活,便向社会求助,为其寻找亲生父母。
今年4月8日,热心人士邵建波在了解桑老汉的经历以后,向新乡市平原晚报求助,希望能帮其寻亲。4月9日,平原晚报向本报发起联动请求,与本报形成联动,在新乡、菏泽两地为桑老汉养子搜集线索。
收废品老人在垃圾堆捡到弃婴,抚养11年
据了解,桑行岭是菏泽市东明县刘楼镇任庄村人,2008年,他和老伴在长垣县靠捡废品为生,当年的5月6日中午,桑行岭正蹬着三轮车准备回家,大概走到长垣县蒲西区警民路刑警队北侧,桑行岭突然听到一旁的垃圾堆里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循声走过去,发现破烂堆旁放着一个纸盒,里面有一个正在啼哭的男婴,脸色有些青紫。仔细查看,这是一名男婴,弃婴身边放有现金171元,飞鹤奶粉大小各一瓶。
桑行岭立刻喊来附近的群众并报警,随后与赶到的民警一起把孩子送到长垣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经检查,孩子身体正常。于是,他们把孩子送到了长垣县民政局。
“事后,很多人都对这件事有误会,有人认为我把孩子给丢了,有人认为我把孩子给卖了,当时我就想要把孩子给领养了。”桑行岭回忆说,桑行岭和老伴来到长垣县民政局,他老伴感觉这名弃婴十分可爱,特别喜欢,也愿意领养,于是,出于喜欢,也为了自证清白,桑行岭和老伴向长垣县民政局提出申请,愿意代养孩子。据介绍,当时,长垣县民政局认定桑行岭不具备领养条件,桑行岭辗转反侧想了很多办法,最终经过多方面协调,他将这名弃婴领养回家。
从此之后,桑老汉夫妇给孩子取名桑万里,就是希望他可以快乐的成人,以后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可以行万里路。“孩子十分健康,我也不明白他的父母为什么这么狠心遗弃孩子,可能有难言之隐吧。”桑行岭说,后来,又几经周折,桑行岭给孩子落了户口。就这样一晃过了11年,如今桑万里已经11岁了,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
担心孩子未来,老人为养子找亲生父母
2017年,桑行岭的老伴去世了,桑行岭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如今这位已经73岁的父亲,看着才11岁的儿子,心里充满担忧,“孩子未来怎么办?”出于这种考虑,桑行岭便想为小万里找亲生父母。恰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热心人士邵建波到菏泽办事,无意间得知桑行岭的事情,便向平原晚报求助,于是,才有了这是寻亲事件。
据平原晚报记者介绍,为了帮助桑万里寻找父母,尝试联系到了时任长垣县民政局民政科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印象中曾有收废品的捡到个小男孩这件事,但是,当时桑行岭不具备收养条件没有办收养证明,没有留存相关信息,因为这件事时间太久远了,也没能提供其他有用线索。
“通过媒体帮忙,主要是想为孩子找到亲生父母,如果真的找不到的话,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孩子办个孤儿证,以后让孩子有一个稳定的生活。这也算是了却我多年的心愿。”桑行岭说。
桑万里是否满足办理孤儿证的条件呢?就此事,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联系到了菏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据介绍,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老人与孩子已经确定了父子关系,桑万里就不是孤儿,也就不具备办理孤儿证的条件。
老人担心自己去世以后不能照顾桑万里,假如桑行岭去世,桑万里能否办理呢?据了解,原来,桑行岭在领养桑万里时,不具备领养条件就是因为他本来就有三儿一女。为此,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所以说,假如桑行岭重病、重残或不在世、无抚养能力,桑行岭的子女有义务抚养养子桑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