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45天内送货2月没送到 家具厂赔4000元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点击:[15]人次
约定45天内送货2月没送到 家具厂赔4000元
今日,从九龙坡工商分局中梁山工商所获悉,重庆市世华家具家具厂因收取消费者订金后,超过约定时间送货,而被判赔偿消费者4000元损失。
中梁山工商所古所长告诉记者,近日,工商所接到市民方先生的投诉称,今年8月底,市民方先生在重庆市世华家具家具厂处购买一套橱柜(价格25000元,合同约定30天至45天送货)。
但因为尺寸问题和货物发错等问题至今还没有送货,联系经销商多次拖延处理。因此,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要求厂家尽快送货安装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工商所接到投诉后, 查阅了消费者提供的《世华定制家具合同书》及收据,双方签定要求45日内安装完毕,不能按时完成将按合同总款的千分之二进行赔偿。
因此,工商部门认定家具厂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应尽快将消费者方荣购买的一套橱柜安装完毕,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方先生4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