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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狗能养吗好养吗不养宠物的不需要带有色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2]人次

#城市养狗引发热议#

这两天,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四川崇州2岁半女童在小区里被恶犬咬伤的恶性事件新闻。看到医生对孩子受伤情况的描述,真的既让人难过又让人气愤,同时也使“养犬”话题再次成为焦点。

我个人是不喜欢养宠物的,但也不会反感养宠物的人,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已。不养宠物的,不需要带有色眼镜看待养宠物的,而养宠物则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饲养,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有时在公共场所或在电梯里遇到有人带着狗,我也都会尽量远离。不过在南宁公共场合,我看到还是比较多的主人都会用绳子牵着自己的狗。前几天刷到有个视频,是某位男士批评牵狗进入电梯的女士,虽然男士态度跟用词有些不当,但是女士的行为也欠妥。因为根据规定,携犬只进入电梯间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

根据2023年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修订,日常管理中,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的犬只在住(居)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犬只圈养或者拴养,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一般管理区内,攻击性强的危险烈性犬只应当圈养或者拴养,其他犬只提倡拴养。

(二)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犬只吠叫时应当即时有效制止。

(三)不得污染环境,产生异味或者其他污染的应当及时清理。

(四)不得遗弃犬只。

(五)不得组织“斗犬”活动,不得伤害、虐待犬只。

(六)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七)不得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内饲养犬只(遛犬除外)。

(八)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养犬行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小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并为犬只戴嘴套。

(三)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

(四)携犬只进入电梯间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

(五)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任何人不得携犬进入下列区域:

(一)禁止养犬区;

(二)会展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三)商场、宾馆、酒楼;

(四)候车(机、船)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五)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中明确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

(六)其他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应当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牌、嘴套,使用犬绳牵引。开放式公园、广场等非场馆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犬只进入或者允许遛犬的标识。#成都狗咬伤孩子# #成都狗咬女童# #成都狗伤人# #成都小女孩被咬##成都女童被狗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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